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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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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給我寄來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遺囑》,這是本談小說藝術的書。書很長,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沒看懂(這本書裡夾雜著五線譜,但我不識譜,家裡更沒有鋼琴),但還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對此書有種特別的不滿,那就是作者絲毫沒有提到現代小說的最高成就:卡爾維諾、尤瑟娜爾、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諾,還有一位不常寫小說的作者,瑪格麗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紀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說,哪怕是大師的作品,也有純屬冗餘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現在,看到現代小說家的作品,這些怨言就沒有了。昆

德拉不提現代小說的這種成就,是因為同行嫉妒,還是藝術上見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當然,昆德拉提誰不提誰,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來寫這本書,一定要把這件事寫上。不管怎麼說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見,的確存在一種小說的藝術,這種藝術遠不是誰都懂得。昆德拉說:不懂開心的人不會懂得任何小說藝術。除了懂得開心,還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說的藝術。但若連開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說讀糟蹋了。歸根結底,昆德拉的話並沒有錯。

我自己對讀小說有一種真正的愛好,這種愛好不可能由閱讀任何其他型別的作品所滿足。我自己也寫小說,寫得好時得到的樂趣,絕非任何其他的快樂可以替代。這就是說,我對小說有種真正的愛好而這種愛好就是對小說藝術的愛好——在這一點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溝通。我想像一般的讀者並非如此,他們只是對文化生活有種泛泛的愛好。現在有種論點,認為當代文學的主要成就是雜文,這或者是事實,但我對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讀雜文,有時還寫點雜文。照我看,雜文無非是講理,你看到理在哪裡,徑直一講就可。當然,把道理講得透徹,講得漂亮,讀起來也有種暢快淋漓的快感,但畢竟和讀小說是兩道勁兒。寫小說則需要深得虛構之美,也需要些無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這件事做好。所以,我雖能把理講好,但不覺得這是長處,甚至覺得這是一種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誠然,作為一個人,要負道義的責任,憋不住就得說,這就是我寫雜文的動機。所以也只能適當克服,還不能完全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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