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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大名王龐。因為長得比一般人胖點兒,又因為名字裡有個“龐”,就被魏申申暱稱成了胖子。人常把婚姻比喻作鞋,別人看著好看,自己穿著舒服,是最好的鞋。魏申申的“鞋”就達到了這個標準。
頭一次見胖子時他們還沒有結婚,申申為我們雙方介紹:“韓琳,我朋友。王龐,我朋友。”
我握了胖子伸過來的手,那手倒不怎麼肉,然後微微仰起臉看著他道:“歌劇院的?”他是哪的我當然知道,為的是找點話說。
“男一號!”申申搶答。
“你們歌劇院多少人啊?”
“五百來人。”胖子答。
“這麼多!”我們團人還不到一百。
“真正能幹活的,頂多二百五。”
“那二百五呢,閒著?”
“閒不著——那二百五罵幹活的這二百五。”
我笑得彎下了腰去,申申不笑,光顧自豪了,眼睛盯著她的胖子,滿臉放光。
申申是我們劇團外形條件最好的演員,胖子與歌劇院的男女眾胖子比起來,也得算是身材姣好,要是他們倆上街,那就是街頭一景,都高高大大,都氣質文藝,猶如太陽和月亮同時出場,令人目眩;要是他們倆在家,那十四平米的小窠就是一個容器,專盛甜蜜。時常,星期天的二人早餐會延至成午餐,晚餐,飯菜飄香笑語綿綿,邊說邊吃邊吃邊說,物質和精神並駕齊驅。所以申申對我說,我要是你,一天也活不下去。所以她要不斷地給我介紹物件:帶孩子的單身父親,比我小六歲的未婚碩士,快退休了的中老年鰥夫……通常,從人們給女人介紹的男人型別大致能看出這個女人在人們眼中的價值,但這條規則不適於申申,她是個規則之外的人,做事基本不走腦子,全憑情緒,想起一出是一出。所以,不管她給我介紹什麼樣的人,我都不沮喪,不興奮,寵辱不驚,或者說,無動於衷。並且,也不去見。被逼不過見過二至三個,都是一面之後就沒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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