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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火鳳凰 第二十四回 朱翊鈞索銀說歪理 戚大帥春節送胡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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臘月二十八這一天傍晚,張居正乘坐八人抬大暖轎出了東華門後,不多時就出了崇文門,往泡子河邊的積香廬匆匆而來。

從萬曆九年秋天開始,自玉娘走後就一直閒置的積香廬,忽然又鬧熱起來。隔三岔五,張居正又來這裡小住,鬆弛一下精神會見一些私交,品茗聽雨調箏賞月,積香廬的蕭曠畢竟還有可人留連之處:卻說隆慶六年夏,張居正接任首輔的時候,身子骨兒還硬硬朗朗的,屬於那種精力充沛生氣四射的壯漢。待度過數年獨攬朝綱的生涯,宵衣旰食事必躬親,當時累一點苦一點渾然不覺.但天長日久積累下來,如今才感到心力交瘁周身乏軟。十年之間.社稷蒼生雖然出現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他自己的身體卻也大大透支.才五十七歲的人,看上去已是垂垂老者。偏偏他又是一個閒不住的人,每日一到值房,所有軍政大事都須得他一件一件研究決策。這樣一天下來,兩條腿像是灌了鉛,一回到家來只想閉目休息。秋上,他的老朋友,同年加同鄉方逢時從兵部尚書

任上申請致仕。這方逢時歷任邊關總督,萬曆五年,王崇古從兵部尚書任上轉為戶部尚書時,張居正推薦時任薊遼總督的方逢時接任兵部尚書一職。方逢時比他大三歲,但身體比他好得多。因此.張居正對他主動提出致仕頗為不解,便將他找到內閣詢問原因。方逢時便講了一通理由,他說:“人之一輩子,有生必有死。為生而籌計者,是為生計。若按年齡區分,則一歲至十歲,為生計;二十至三十歲.為家計;三十至四十歲,為子孫計;五十至六十歲,為老計;六十至七十歲以上,則為死計。從二十至六十這四十年間,營營擾擾,或為功名,或為事業。外則苦其身以事勞攘,內則苦其心以密思慮,既要想目下的周身之防,又要想將來的善後之策,總而言之是勞碌一生。現在既年屆花甲,就該終老林下,為死而計了。”放在前幾年.這樣一番話是打動不了張居正的,但這一回他卻聽了進去,不但准予方逢時解甲歸田,自己也經常忙裡偷閒,跑來積香廬調養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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