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掉了安德烈給我的鑽戒,買了一枚一模一樣的半克拉裝飾戒指,上面的假鑽石比真鑽石還璀璨。我先去了猶太區的珠寶行,請一個老首飾匠估價。他把一個寸把長的筒形放大鏡塞在深陷的眼窩裡。那眼窩如同一個瓶口,放大鏡成了瓶塞,塞得滴水不漏。
他說這顆鑽石是最白的一種,價值應在兩千五到三千。不過如果我賣給他,他只能付我七百。我問他為什麼只能付七百。他說不為什麼,我要肯賣他就只能出到七百。他長長的鼻子使他整個瞼顯得莊重陰沉,十分負責。
我又到了另一個首飾鋪。奇怪極了,伊朗首飾匠也說他最多出到七百。一直到晚上,我面孔也凍硬了,所有的首飾匠願意出的價沒有超過七百的,他們種族不同,年齡各異,卻串通得那麼好,同心同德擠對我。他們認為一個人落魄到了當首飾的地步,是沒什麼退路的,因而他們不好好敲我一筆,是他們的不盡職不敬業。
我在六點差兩分時下決心當掉了訂婚戒指,然後我趕在百貨商場開門前,花了二十五塊錢,買了一枚偽鑽戒,去冒名頂替。我口袋揣著六百七十五塊現鈔往地鐵走。我已經很久沒有這種守財奴的行走姿態了——把書包的帶子收得很短,將書包掛在腹前,雙手攏在袖筒裡,壓住書包和肚子。我警惕地躲開任何靠近我的人。
我回到牧師夫婦家時,他們倆正在吃飯。我悄悄脫衣摘帽除靴。我聽見他們也變得悄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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