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頭一回吻我,是吻在我嘴與耳朵之前那段“開闊地”上面。我的面孔有更合適的地方承受吻,可他偏偏在這兒、這個毫無詩意的部位來了一下。畢竟是我平生第一次被吻,我激動得不得了,全力以赴地感受著,像受了致命一擊。說實話,那滋味妙極了。我沒想到那麼微小的一下接觸,會給我帶來頭暈目眩的快樂。
他呢,他在吻了我一下後愣住了。忽然從口袋掏出一塊抹布一樣髒而皺的手帕,在我被吻過的位置用力一擦,接著又輕輕擦了幾下。就像他一時興起,在畫布上抹了一塊不相宜的色彩,又覺不妥,匆匆將它刮掉。
什麼意思呢?我到現在也沒想通,他為什麼要擦掉那個吻。可惜他擦不掉,到現在它還清清楚楚留在原處:就在我嘴與耳朵之間,這段“開闊地”。
我從此怕見班長。我覺得我臉上帶著那個吻會被她一眼識破。可她始終沒識破我,仍把我當最貼心的好朋友。那時她跟高力越來越熱乎,高力每星期起碼為她寫一打情詩,有次我實在忍不住,指出他的詩是抄雪萊的。孫煤情緒不僅沒受打擊,反而更對他崇拜:“他能看懂外詩呢!”我連他們的約會暗號都知道,高力一摸軍裝的第二顆鈕釦,孫煤準跟了他去。我有幸回回參加他們的約會,不過我知道有時他們很不需要我,我就禮貌地避到一邊去。我避開後他們幹些什麼我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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