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恰是春光明媚的好天氣,我在臥房窗前伏案工作。順姐在屋裡拖地,墩布作在
地下,她倚著把兒,一心要引誘我和她說話。
“太太”(她很固執,定要把這個過時的尊稱強加於我),“你今晚去吃喜酒嗎?”
我說:“沒請我。”
“新娘子已經來了,你沒看見嗎?”
“沒看。”
“新郎五十,新娘子才十九!”
我說:“不,新郎四十九。”我還是埋頭工作。
順姐嘆息一聲,沒頭沒腦地說:“新娘子就和我一樣呢!”
我不禁停下筆,抬頭看著她發愣。人家是年輕漂亮、華衣美服的風流人物,順姐卻
是個衣衫襤褸、四十來歲的粗胖女傭,怎麼“一樣”呢?
順姐看出她已經引起我的興趣,先拖了幾下地,緩緩說:
“我現在也覺悟了呢!就是貪享受呢!”(順姐的鄉音:“呢”字用得特多。)
我認為順姐是最勤勞、最肯吃苦的人。重活兒、髒活兒她都幹,每天在三個人家幫
傭,一人兼挑幾人的擔子。她享受什麼?
順姐曾告訴我,她家有個“姐姐”。不久我從她的話裡發現:她和“姐姐”共有一
個丈夫,丈夫已去世。“姐姐”想必是“大老婆”的美稱。隨後我又知道,她夫家是大
地主——她家鄉最大的地主。據她告訴我,她是隨她媽媽逃荒要飯跑進那個城市的。我
不免詫怪:“‘姐姐’思想解放,和順姐姐妹相稱了?”可是我後來漸漸明白了,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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