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麼時候,我們失去了安全感,也許是因為我們看到了太多的世間慘象。
本文作者在小學作文裡寫下自己的理想,立志做一名警察,又是什麼時候改變了初衷?
2003年的一天晚上,一個叫孫志剛的人正在逛街,因為沒有攜帶暫住證和身份證而被警察盤問,先被帶至派出所,後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員救治站,之後不治死亡。2007年3月份,有個叫李勝利的人被六名警察栽贓陷害,將其帶到派出所輪番毆打,而後又將其從樓上扔下,偽造成跳樓自殺的假象。2008年,一個叫楊佳的持刀青年走進了公安分局……
特案組召開了閉門會議,因為這起變態兇殘的割臉案件有可能是警察所為,所以只邀請了當地刑警和督察部門幾位領導參加,普通警員都排除在外。
一名高階督察介紹了一下本市警員違法亂紀的情況。近年來,中原市一名高階督察介紹了一下本市警員違法亂紀的情況。近年來,中原市警察違規使用警械、警用車輛的情況呈上升趨勢,知法犯法現象屢禁不絕,不過,非法使用槍械、丟失槍支事件只發生過數起,其中一名警察因丟失槍支不報,造成嚴重後果,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梁教授問道:丟的什麼槍?
蘇眉說:死者頭上有92式手槍的槍把砸擊的痕跡。
高階督察說道:我們這兒還沒有丟失過92式手槍,都是54和64,而且,丟失槍支全部找到了。現在買菜刀都實名制了,警用槍支管制極為嚴格,平時都在槍庫鎖著,一般是執行任務時才帶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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