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問見我接過書卻盯著他的手,便笑道:“你看什麼呢?”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自然不敢告訴他我看的是他的手,而且覺得這手相當漂亮。如果這麼說了,八成會被他當成變態。
我將目光落到手中的書的封皮上。楊問給我的書是一本線裝書,封皮泛黃,看上去有些年頭了。封皮上的字也是繁體字,寫著“請神……”二字。但是這倆字很顯然是毛筆寫上去的,不是像現在的書一樣,都是打印出來的字型。翻開一看,我差點兒吐血。一排排的全是繁體毛筆字。這還不說,靠,繁體就繁體好了,竟然還用特別繁複的字型寫出來的。看上去倒是很漂亮,但是一個字兒也不認識。
我無奈地說道:“你給我這書我也看不懂,你還是拿回去吧。”
楊問說道:“你先帶著,總會有看懂的時候。”
聽他這麼說,我也便無所謂地將這書收了起來。我掏出手機看了看,將近凌晨一點。明天還得上班,於是我辭別楊問,趕回家睡覺。
大概這一晚上真是累了,回家後我倒頭便睡,直到第二天鬧鐘響,我才全身痠疼地爬起來。
洗臉刷牙的時候,我從洗手間的鏡子裡看到脖子上的勒痕,不由十分鬱悶。這一個月來經歷的怪事,比我二十年來經歷的還要多,而且其中緣由我就算想破頭也想不明白,也便乾脆放棄不想了。
我到了市局之後,還是感覺全身疲累,沒休息過來。從早上開始便渾渾噩噩,頭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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