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城裡,我第一時間報了案。對於那些匪夷所思的情節,我一個字也沒有提,因為我知道,不親身經歷,是沒有人會相信的。
我只告訴他們,我們去做一個採訪,但是狂躁的山民扣押了我的同事,我請求他們去救他。
兩天後,警察找到了我,並告訴我那片山區發生了大火,村裡那些老朽的房屋全部在這場大火中化成灰燼,警方在那裡發現了一百八十七具燒成黑炭的屍體,其中就包括大李。
為了防止瘟疫,屍體被迅速埋掉了。
作為唯一的生還者,我被各方所關注。
“為什麼你們要去那裡?”
“為什麼你一個人都沒有救?”
“為什麼這場大火,沒有一個村民逃出來,究竟發生了什麼?”
對於警方的連番詢問,我只是保持沉默。
有誰能相信我經歷過的事情?
因為一切證據表明,我和後來的那場大火併沒有關係,而我又什麼都沒有說,經過連續兩天不停地盤問,他們最後還是悻悻地把我放出來了。
從警局裡出來,外面車來車往,我卻一點都沒有回到現實社會的幸福感。陽光有些刺眼,徹夜的審訊讓我眼睛漲痛無比,我摸摸兜,卻想起眼藥水已經給了那個小姑娘了。這裡離醫院不遠,正好順路,我想。
接待我的還是那個年輕的醫生。他看見我進來,笑著問:“怎麼,還是癢?是不是最近又在電腦前過久,用眼過度了?”
“不知道,最近沒怎麼碰電腦。”我客套地笑了笑,“再給我開點眼藥水吧,用了很多牌子,還是你這裡配的最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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