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巴圖也算夠折騰,這一夜裡,竟然好幾個地方來回跑。
等我們趕回區警局時,我看了看錶,已經是凌晨四點。
不得不說呂隊長他們很敬業,都這時候了還休息室裡坐著,我先客氣跟呂隊長握了握手,隨後就直入正題,“假兇招了麼?”
呂隊長搖搖頭,“還蹲小號,看樣這小子骨頭挺硬,估計還得個一兩天才能鬆口。”
我聽得直皺眉,倒不是說呂隊長審訊手段讓我不滿意,其實蹲小號是折磨人。
一個半扎寬小木頭凳子,把犯人扣上面坐著,或許剛開始還沒什麼,但越到後來人就越坐不住,畢竟就那麼點受力點,誰屁股也都是肉長。
可話說回來,這種審訊方法絕對屬於慢工出細活那種,按我以前經驗,犯人一般都一兩天之內開口。
我心說現我們就跟時間賽跑,早一天瞭解妖猩訊息就能早一天將它抓捕,早一天抓捕它就能少讓幾個人變成亡魂。尤其按照巴圖說魂蠱假設,弄不好這妖猩幾天內不殺人就會犯“毒癮”。
我也不含蓄,直接跟呂隊長說道,“能不能把犯人交給我,我審審。”
呂隊長意思樂一樂,他一直不知道我警察身份,明顯對我不放心,“建軍同志,你們都累了一晚上了,這樣吧,我給你們找個房間先休息一下,審訊事還是我做吧,保證明天出結果。”
我沒急著回話,心裡猶豫起來,呂隊長這話說沒毛病,他畢竟是刑警隊長,對急審甚至是用刑肯定有兩手,既然他能放話,明天肯定能有收穫,可問題是我現心裡挺癢癢,尤其時隔多年警察生活感覺就像又回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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