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的思維角度上來看,刻意的掩飾一個東西,目的估計就是不想再讓別的人發現。不過眼前這個想要被掩飾的坑太大了,不是那麼容易搞定的,雖然有炸藥,也有相對來說稍微可行的計劃,但最終這個計劃還是被放棄。
走到這裡,我就覺得不能再走下去了,離河道太遠,如果真有事,來不及跑回去。兩個夥計又仔細看了看,在深坑周圍照了很多照片,然後跟著我一起回去。我們三個人一直都想不通,那個大方塊怎麼會不見了呢?
不過,這個深坑無疑也是一個意外的收穫,我覺得,裡面肯定有什麼東西。如果裡面的東西真被弄走,就沒必要再把它掩蓋起來,所以,東西還在。
我們順利的回到水幕那邊,一個接一個的上去,陳雨就在岸邊不斷的徘徊,看見我們回來,馬上跑過來。
“沒事吧?”她上下看了我一眼,隨即就吃了一驚,因為我衣袖上沾滿了血:“受傷了?要緊不要緊?”
她的表現讓我很欣慰,如果我一上來,她直接問我東西找到沒,那麼我很可能會認為自己是個被人當槍使的二逼青年。幸好,她先顧及的是我的安危,沒給我當二逼的機會。
“沒事,在裡面遇見影子,幹了一仗。”我卷卷袖子:“濺我一身血。”
“別吹了行嗎?你帶著傷的,休息一下再說。”
我也不覺得累,只是心裡總覺得不舒服,好像白跑了一趟,沒達到自己的目的。我坐著把情況跟陳雨簡單說了說,她倒沒有流露出明顯的失望。我跟她說,裡面的那個深坑估計一兩天沒辦法搞定,所以不用急,讓大家修整一下子,再過來也不遲。她想了想,點頭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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