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這才閉上嘴,長長吐口氣,道:“明天讓春芽媽早上八點前把錢丟到廟附近吧。早點那地方車少。我還想要命呢。”
居委會大媽是在一旁聽得真真的,相信她很快就會全部轉達給春芽媽的。
晚上回去的時候,我哥問起了這件事。我沒有跟他說實話,忽略掉了其中的危險性。堂弟也沒有多說什麼。男人嘛。註定是要去做的事情,已經下了決心了,那麼何必還要像女人一樣說東說西的呢?
第二天一大早,我還沒有起床呢,堂弟就已經出門了。想給他打電話的,他丫的手機還放家裡呢。我一個早上都在擔心著他,生怕他要是出了點什麼事可怎麼辦啊?連手機都不拿,通知我們都通知不到啊。
等著我喂好寶寶,準備帶寶寶下樓去小花園玩球的時候,他已經回來了。我的心也放下來了。要知道他不在家的那幾個小時裡,我有多緊張。萬一他出了什麼事,我一輩子都會良心不安的啊。
堂弟一回來就進了浴室。我是隔著浴室門喊著:“事情怎麼樣了?”
“異常順利。就是我在跨上廟臺階的時候被絆了一腳,膝蓋有點蹭皮。”
還好,還好,不算大傷啊。平安就好。我長長吐了口氣。
春芽爸是在一個月後才出院的,腿上的鋼釘還要半年一年的才能拆呢。春芽爸剛出院那天,春芽媽帶著春芽特意來了我們家。
一家門,春芽媽就讓春芽給我跪下了。我慌忙扶了起來,說著這是怎麼了啊。堂弟聽到聲音也走了出來,看著這個架勢,也有些疑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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