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談不上彌補罪過,挖人墳墓的行為已經構成違法犯罪,而你是要接受問訊與調查的。”吳彪道。
這件事難就難在這裡,配一樁冥婚,確實要避生人七天,按照古老的說法,“大婚之後的新人”會在七日之後回魂,到時候“他們會來拜訪媒人的”,此時的鬼魂不會為惡,但畢竟陰陽不同道,所以配冥婚的白事知賓七天不能與家人生活在一起,否則就有可能撞煞。
可問題是現在出了這種事情,吳彪也不能不管,作為唯物主義論為主的公安幹警,他總不能因為這種民間說法就放任文昌本三天不管,弄不好再被人參一本說他包庇罪犯,那真是哭都沒有眼淚水。
這就是進退兩難之局,正當我們人人為此撓頭時,就聽一個聲音道:“我和您去公安局接受調查,如果確實證明這裡面有我父親的責任,由我先頂著,成不?”只見一名五十多歲面龐紫紅的中年人從房子裡走了出來,我也認識,是文昌本的大兒子文遊海。
“你們拿法律當兒戲嗎?”吳彪憤怒了。
“吳局,我知道您也不好做,但如果現在非要讓我父親出來,我們一家人可能都要倒大黴。”說到這兒他嘆了口氣道:“這件事可不是我父親有意刁難您,鎢錠村做白事的本來有兩家,除了我們文家還有馬家,十三年前馬家出的事情可不是一件小事,十里八鄉的也都知道,您如果進市局早應該是聽說過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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