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一夜之間,我成了“十二夜”酒吧的總經理。
七七夥同張沐爾他們,叫我“一總”。聽著彆扭,但拿他們沒法子。我很認真地做著一切,但管理酒吧,我是真的沒有能力。酒吧的經營慘淡,一直在不停地賠錢。我們每晚在裡面演出,這樣的演出對我們來說是輕車熟路,但沒有好主唱的樂隊是沒有任何人喜歡的。
如果圖圖在,是會不一樣吧。
總之這已經不是以前的“十二夜”。但怪獸堅持我們應該唱自己的作品,不接受點歌。來酒吧的人普遍對我們興趣不大,大概看在特價酒水的面子上,忍受著我們的死氣沉沉。
所以有人找碴也是早晚的事。
那天我們的演出主題是怪獸新作的一支迷幻的曲子,連我都覺得沉悶。
“你們這都是些什麼亂七八糟的啊!”忽然有人喊。
他走到我們樂池旁邊,我一眼就看出來,是那種閒極無事四處找碴的小混混。難得的是他居然趾高氣揚:“兩隻蝴蝶會唱嗎?”
“不會。”怪獸答。
“隔壁的妹妹就會唱!”他嚷嚷,“你們怎麼不學點好?”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來這裡?”怪獸和氣地問。
“因為你們很爛,也很便宜。”他看來成心鬧事。
“你小子討打啊!”七七第一個跳起來。
那人嬉皮笑臉:“好啊,小妹妹,打是親罵是愛,你打我我決不還手。”
他真是搞錯了物件。我還沒來得及攔,七七已經操起一隻啤酒瓶衝上去,那人根本沒料到一個小姑娘會說打就打,我眼睜睜地看著那隻瓶子在他腦袋上開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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