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命運的確諷刺,它拿走你一些,又會回贈給你一些;雖然它後來給的,並不一定是你想要的,你卻不能不接受。
失去圖圖以後,我並沒有妄想過可以有任何東西、任何人來彌補我的損失,但是老天不由分說地把一個離家出走的女孩塞給我,我簡直措手不及,還沒來得及拒絕就木已成舟。
而且這個七七實在是個難纏的貨色,我敢說,她只要使出三分功力,就能在第七屆“全球最難搞小孩”評選活動中,技壓群芳,榮登榜首。
我再次把她撿回家之後,我們多少算熟了一些,我可以和她說話,但除了告訴稱她叫七七之外,她不回答我任何問題。
比如我問:“七七,你姓什麼?”
她眼睛看天當作沒聽見。
我又耐心地問:“那你想不想知道我姓什麼?”
“不想。”她回答。
“好吧,”我沒辦法,“那你至少要做一件你不想的事。我姓林,你今後可以叫我林叔叔。”
“你姓林?你叫什麼?”她終於有了點興趣似的。
“林南一。”我說。
“難醫?”她聳聳肩,“你得了什麼病嗎?”
我真想跳樓。我想起一杯豆漿的典故,忍著心痛很認真地糾正她:“是南一,南方的南,一二三四五六七的一。”
她看了我半天,最後說:“其實你不用跟我套近乎,是你救了我,不是嗎?”
對啊,謝謝提醒。
我站起身來,準備慰勞一下我這個大好人,到廚房裡給自己泡茶喝,門鈴就是在這時候響的,來敲門的人是怪獸,他像個特工一樣的貓著身子衝進了我的房間,兩眼盯著坐在沙發上的七七看了半天,轉頭問我說:“原來張沐爾沒撒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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