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饒雪漫
親愛的
我又開始沒日沒夜地聽歌了
我又只能一個人過馬路了
想起你的時候
我已經學會不哭了
我的頭髮長長了
我把舊T恤扔掉了
我過上全新的日子了
當鼻尖最後一顆痘痘消失掉
我知道
我終於把你曾給我的愛情
還給記憶了
(1)
我在左邊的耳朵打了兩個耳洞,有微微的紅腫。我穿從麗江淘來的苗族姑娘的短裙,有一個一個手工綴上去的亮片。我清晨醒來聽王箏的歌,她唱:我們都是好孩子,異想天開的孩子,相信愛,燦爛得可以永遠啊……
我離開木木四十八個小時。
他沒有給我打電話,也沒有給我發短訊息。我走的時候,他正在熟睡,我給他留了一張紙條,上面寫了五個字:我們分手吧。然後我就昂首挺胸地走出了他的屋子。那時是清晨六點多鐘,夏天的陽光已經勢不可擋,我攔了一輛計程車,跟司機說:“我要去長江大橋。”
我以前跟木木說過很多次:“你哪天不要我了,我就從長江大橋上跳下去。”
可是車子開到半路的時候,我改了口,我讓司機在一家麥當勞前面停了車,我進去,要了一大堆的東西,但其實我吃不下,我只是不停地喝著那一大杯超大的可樂,一面喝一面想:我是不是該趁木木醒來的時候回去,撕掉那張紙條,當做什麼也沒有發生呢?
別罵我,其實認識木木以後,我一直都是這樣一個沒出息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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