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二
倘若我叫七喜
饒雪漫
我叫方若虹,很一般的名字。
不過我貌美如花,這一點從十歲起我就知道。美麗的女子總是不會寂寞,但我卻真是一個寂寞的女子,這一切說明,我還是有些許特別的。
追我的第一個男生叫阿毛,後來他死了,死於一場急病。阿毛不帥,甚至一般。我把我的初吻給了他,夏日的葡萄架下,他隱約的汗味和迫切的眼神,讓我一時間忘記了矜持。回家以後我卻為自己的輕浮悔青了腸子,這是我的初吻,就算沒有紅酒玫瑰,有杯可樂也不錯。可是什麼也沒有,我就這樣輕易將它丟棄了,唯一的解釋是那一刻我的腦子一定是被什麼堵住了導致我短暫性腦癱。
世上當然是沒有後悔藥的,自那以後我見了阿毛就繞道走,彷彿他是場瘟疫避之唯恐不及。阿毛死後的半年我在一家大型超市遇到他的表妹,她表妹用世上最惡毒的眼光看著我,吐出一句話:"方若虹,你不得好死。"
我不怕,我本不是什麼好運的人,好死壞死對我都一樣。
試問,一個連死都不怕的人,她會害怕什麼呢?
但事實是很長時間內我怕愛情。當然還是有男生追我,如果有人給我寫情書,我會讀完後折成紙飛機,讓它飛到教室的窗外。如果有人約會我,我多半會答應,然後理直氣壯地放他的鴿子,如果遇到死纏爛打的,我會告訴雷大義。
雷大義是我的繼父。在我三歲那年,他娶了我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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