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用膠帶貼在屋頂門口,寫在粗糙白紙上的「禁止進入」的標語,突然想到一件無聊的事。有人說人生中有些事情是無法挽回的,也有人不這麼想,而我毫無疑問支援前者。如果所謂「無法挽回的事」指的就是死亡,但死亡的一瞬間就已經不屬著人生的範疇,所以「無法挽回的事」也就不成立了。
可是他人的死呢?那也是無法挽回的事嗎?人的確不可能死而復生,所以因為某人的死而空出來的心房就用其他人或是其他事物來填滿;也可以把心扉關起,用膠帶封起來。至著做不到的人就割腕自殺,所以人生果然沒有無法挽回的事。如果是上星期的我還可能就此釋懷,但是親眼目睹連死都死不了的人之後,我學到更糟糕的教訓。
人生只有無法挽回的事。
雖然我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對的。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屋頂的門已經被鎖起來了。屋頂好像暫時被封鎖了的樣子。彩夏跳樓自殺的屋頂不是我們照顧盆栽的南校舍,而是相反方向的北校舍,可是問題重點似乎不在這裡。
我轉了轉門把,放棄開啟屋頂的門,走下樓梯。我大概不適合當偵探,如果是能幹的傢伙,大概會想盡辦法借到屋頂的鑰匙,或是爬上排雨管達到目的地吧!
偵探助手。
我和愛麗絲之間的僱用(?)契約成立是第二天的事。愛麗絲把我叫了出來,讓我說出所有我知道的關著彩夏的事。真是一點都不懂得體貼的傢伙,結束痛苦的一小時之後,愛麗絲很乾脆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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