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戀愛後,我跟葉榛之間的相處模式沒什麼改變。現在正是他最忙的時候,B市軍區要他,可他想去的是張眠待的地方,很艱苦,並不是什麼天堂。這回葉媽媽鐵了心的不放人,葉爸爸怎麼說都不鬆口,讓葉榛很是苦惱。
“你打算怎麼辦?”
“我不願意我媽難過,可是我那邊我真想去,多學點東西而不是在軍區帶兵,順順當當的升官發財。”葉榛嘆口氣,“自古忠孝不能兩全啊。”
我安慰他:“能能,你放心吧,阿姨會想開的。”
“你呢,願意放我去?”
我大笑:“沒事,等你回來我就畢業了,你得好好攢錢啊,回來你就得買個大房子跟我結婚。”
電話另一邊傳來愉快的笑聲:“好啊,你可得對我負責,不能拋棄我啊。”
“哼哼,看你表現唄。”
那時候我真快樂,我喜歡了那麼多年的葉榛終於跟我在一起了。是他叫我跟他在一起的。書上說,誰先喜歡的誰就輸了,我才不在乎什麼輸不輸,這又不是比賽。只要最後站在他身邊,讓他微笑的人是我,這便是最好的愛情。
週末我去了繁花苑。
我自己去的,瞞著葉榛。
那回去他家連午飯都沒吃就走了,在卓月的婚禮上,葉媽媽拉著我的手實心實意地說,下回你自己來,別管那個臭小子。我應下了。不能老當不請自來的主啊。於是這回迎接我的是,那條叫公主的金毛的大腦袋,屁股扭來扭去的,很會討人喜歡。那條德牧叫少爺,是退役的警犬,看家護院的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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