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完志願的第二天,靈素就找到一家快餐店,開始打工。
每日從早上6點一直站到晚上10點,沒有半分鐘時間坐下來休息,一身油煙,時常被客人揩油,老伴娘滿口髒話,所得不過二十塊錢。
這樣做了一個星期,手上燙了數個水皰,鞋子似乎大了半號,雙腿的浮腫一直難消。每日回家,倒在床上,十秒之內就能睡死過去。
到這時,才覺得以前過的日子,其實頗不錯的了。
可是又能怎麼樣?她想重操舊業也無門了。
有本事的時候想做常人,沒本事的時候卻幻想賦有異能。人生哪有什麼心想事成?
以前一直清清爽爽整整齊齊,是個清貧的女學生;如今頭髮不洗衣服不換,一身油氣,活脫脫是個進城來的打工妹。
這副樣子,即使許明正這個忠實的追隨著見了,也會把他嚇得飛逃。
佳人落難,須得保持整潔素雅出淤泥而不染,才可盼得騎士相救。天下可沒有任何一個騎士願意去向垃圾女表示好的。
那日中午,正是店裡最忙的時候,送外賣的小夥子還沒回來,這邊又有電話來催。老闆娘一聲令下:“小沈去!信華大廈三樓廣告部,二十分鐘內送到。”
靈素只得頂著大太陽,踩著單車匆匆趕過去,一連闖了三個紅燈,終於在指定時間內把盒飯送到。
從空調涼爽的大廈裡走了出來,又是火辣辣的大太陽。靈素這才發現,白家那棟辦公大樓,居然就在斜面不遠處。兩棟建築間隔著一個小街邊花園,綠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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