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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如翔頓早前的勸阻與對翔安起的打壓之心,已是同為長者在見到其餘長者殺害同族人時,憤怒中所能行的舉止極限。於更多時候,所有長者極有默契的互不干涉殺人之事,更不會在族中擴散其餘長者殺人的不妥處。
沙族中定下族長與長者可隨意殺人的規矩,長期以往僅是族人間靠口耳相傳所預設的規則,卻從不曾明文規定納入族中法規。長者地位雖僅次於族長,他們卻也害怕自己過於肆虐妄為,引來族中眾人不滿,改了這隨意可殺人的規矩。
與沙族內其他人不同,這些位居權利之位的長者自幼飽讀群書,縱使不是時代長者門戶培養出來,也是心懷廣闊自小刻苦鑽研學術者。他們不若族人這般安逸寡聞,更對世間權利平衡有著獨到見解。
外族史書中諸多暴君惡將濫殺無辜,激起眾人不滿的例子不在少數。而在諸多例子中,雖起因不同,殺人者做法不同,卻皆有一個顯著的特點,便是諸殺人者的所行當場受人指控,有一人站出鳴不平,激起無數人的忿忿不平。
居於高位,不管是出於自身的考慮,亦或是站在為族人著想的高度,眾長者都不願沙族起內亂,限制或推翻了他們的權利,使沙族陷入新一輪的混亂中。
翔還有罪,但罪責大小縱使族長不在,也該待到族長回到族內再定翔還的罪。翔偌乃翔還獨子,長者之罪不牽連家眷。翔安企圖殺害長者之子的行為,自然會引起其餘長者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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