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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哨其實是個很薄情的女人。
對她來說,愛上一個人的可能性比她戒菸,不拜金的可能性還低。
別說是隻相處了幾個月的曲言,就連相處了十年的祖宗,她也管得住自己的心。
有時候花哨會很認真的問自己,她愛過祖宗嗎?
可能年少懷春的時候會有一點點吧。
明面上,京圈裡的權貴都知道,她是祖宗金屋藏的嬌。
酒肉場上的朋友調侃祖宗買了個天仙回去,不敢讓人瞧見了被惦記。
祖宗笑著抿了一口酒沒說話。
仕途上的朋友則可惜祖宗本來一塵不染的履歷上,白白被添了筆汙穢,髒了他的烏紗帽。
花哨就是那筆汙穢。
她的出現,打破了祖宗以前所有的原則。
他不僅揮金如土,完全不符合一個人民好公僕的形象,
還從風雲場所毫不避諱的包養花魁回去。
甚至還動用私權,幫花魁小情人收拾爛攤子,留了一堆把柄。
在此之前,想扳倒祖宗的人數不勝數。
很多人都想不通,祖宗混跡仕途這麼多年,相當謹慎,半點把柄都不給人留,怎麼就會栽在美色這一關。
花哨的出現,相當於給這些敵人開了一條口子,讓他們有了可乘之機。
那一陣子,祖宗頂著來自四面八方的壓力,扛過無數次落馬下臺的危機,始終沒有把她送走。
花哨是感激他的。
而且祖宗和別的權貴不一樣。
男人對她們這種女人永遠都是嫌棄而憎惡的,他們只知道享受和索取,根本不會考慮她們的尊嚴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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