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鳳有兩天沒有去巷口,她已經下定決心,不再和雲飛見面了。好奇怪,雲飛也沒有來找她,或者,他臥病在床,實在不能行動吧!但是,阿超居然也沒來。難道,雲飛已經知道了她的決心,預備放棄她了?第三天,她忍不住到巷口去轉了轉。看不到馬車,也看不到阿超,她失望的回到小屋,失魂落魄。於是,整天,她就坐在窗邊的書桌前,聚精會神的看著那本《生命之歌》。這是一本散文集,整本書,抒發的是作者對“生命”的看法,其中有一段這樣寫著:
“我們覺得一樣事物“美麗”,是因為我們“愛它”。花、鳥、蟲、魚、日、月、星、辰、藝術、文學、音樂、人與人……都是這樣。我曾經失去我的摯愛,那種痛楚和絕望,像是掉進一個深不見底的黑洞裡,所有的光明色彩聲音全部消失,生命剩下的,只有一具空殼,什麼意義都沒有了……”
她非常震撼,非常感動。就對著書出起神來。想著雲飛的種種種種。
忽然間,有兩把匕首,亮晃晃的往桌上一放。發出“啪”的一響,把她嚇了一大跳,她驚跳起來,就接觸到雨鵑銳利的眸子。她愕然的看看匕首,看看雨鵑,結舌的問:
“這……這……這是什麼?”
雨鵑在她對面一坐:
“這是兩把匕首,我去買來的!你一把,我一把!”
“要幹什麼?”雨鳳睜大眼睛。
“匕首是幹什麼的,你還會不知道嗎?你瞧,這匕首上有綁帶子的環扣,我們把它綁在腰上,貼身藏著。一來保護自己,二來隨時備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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