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是一種討人喜歡的小鳥,因為它蹦蹦跳跳,精精怪怪,從來不肯安靜一會兒。
每天早晨,麻雀都會因看見第一線光明而啼鳴,讓早起的人感到精神一爽。
麻雀在夜晚的幾聲朦朧的呢喃,會讓失眠的人感到溫馨。
麻雀捏在手裡的感覺是最最美妙的,它太可愛了。
“小麻雀”的胸口上,便紋著一隻小麻雀,展翅張口,栩栩如生。
胡不喜之所以得了“小麻雀”的外號,一來自然是因為他胸前的這隻麻雀;二來麼,因為他平日裡總是嘰嘰喳喳,嘴總不閉著。
閒話多的人只有個別時候討人喜歡,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都挺煩的。
胡不喜就挺招人厭,用當地方言說,他是個“攪屎棍”。
這名字十分不雅,但用於形容胡不喜,卻是十分十分地貼切。
胡不喜沒爹沒孃,破廟安身,倒也逍遙自在。胡不喜最大的樂趣還不是說話,而是下河去摸魚。
小時候是精赤條條地下河,長大了,不過多了一條大短褲而已。
出水的時候,胡不喜手裡總是掐著一條大魚的腮,喜笑連天。但他的短褲出水之後便會緊緊地貼在大腿上,可就大大地不雅觀了。胡不喜根本不在乎這個,他冬天也每天下河去摸魚,這一點讓其他混混們嫉妒,好像他就是水鬼水怪。
小麻雀走在山路上,面色陰沉,不再是一隻歡笑的小麻雀了。
他身邊走著一個小男孩,十二三歲模樣,長得極是伶俐,極招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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