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烈回到了西大街的興隆老棧。
他,司徒烈,躺在床上默默地想道:“姓孫的這傢伙,好色又貪財,加以生性卑劣,口德毫無,如今他受到一點普通的皮肉之苦,實在太便宜他了。想不到竟有這等巧事,他居然要去長白行鏢!嘿,小爺不整他個落花流水,他還以為蒼天無眼!”
天,漸漸黑下來了。
司徒烈點頭止住進房點燈的店夥,塞給他一塊兩錢來重的碎銀,吩咐道:“夥計,明天替我準備一點好酒,不夠儘管來向我拿。
客棧夥計,最大的出息便是替客人代辦酒菜或者代購應用什物,從中撈一把,那時候,錢值錢,一擔谷,不過錢把銀子,二錢銀子,是個不小的數目,足夠辦兩席上等酒席而有餘,而現在,客人只吩咐準備一個人的酒,就是再配上四色佳餚,也還可以大賺特賺,像司徒烈這等豪闊的出手,店夥哪有不喜逐顏開之理?
司徒烈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他,當然有他的某種道理。
就在店夥躬身又作揖,用一種明顯得令人一望即知他將在銀子上動非分之想的態度,向司徒烈獻了十七八個殷勤而預備轉身開步的時候,司徒烈又含笑點點頭道:
“夥計,你忙不?”
“不忙,不忙。”
“坐下吧,夥計。”
“好好好。”
“我問你,夥計,聽說剛卸任的督撫吳大人的妻妾很多是不是?”
“唔,多極了,大概連妻帶妾,總有十七八個之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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