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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警車飛快駛來,穩穩停在三人面前,隨後從車裡下來的三個便衣警察,每個人都戴著一副墨鏡,連牌子都是一樣的。
“老張,聽說你又遇到難題了?”為首的高瘦男子,夾著一個黑色包包走過來。
“沒事了,已經解決了。”張敬德寫好地址,隨手撕下便籤交給高文俊:“那就麻煩高組長了,把這個女人帶回來吧。”
高文俊瞪大眼睛,將墨鏡推至鼻尖處,問:“什麼意思?”
“不是說嫌疑人有不在現場的證據嗎?你們這是讓我們去抓誰?”高文俊身後一名小警察也問道。
“嫌疑人已經在這裡,我們現在要去抓的,才是真正的犯罪分子。”張敬德解釋說道。
隨後,徒弟小李同志,則是把剛才的情況,簡單的又講解了一番。
高文俊當時就懵了:“老張,你這就有點胡鬧了,就憑你說的那個什麼痕跡學,不是我笑話你,你學過痕跡學嗎?”
“噗……”
高文俊還是沒忍住,忽然就“噗”的一下笑出聲。
不過他很快意識到自己有些失禮,趕緊又道:“對不起啊老張,剛才實在沒忍住,因為你平時都不管這個啊。”
“沒關係。”張敬德也不介意,畢竟都是一個派出所,大家知根知底。
要說張敬德依靠痕跡學,並根據後續線索,衍生推理出這種結果,換做自己也不會相信的,更何況是其他人。
不過作為徒弟的小李卻不幹了,直接駁斥道:“高組長,不一定就你們刑偵組能破案,我們這種推理也是有根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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