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廊盡頭傳來一聲屬於女性的驚喜尖叫。
不過戈德溫眼下沒有將注意力放在店主夫妻的反應上,他打量著這座酒館的邊邊角角,內心說不出什麼滋味。
弗林特·洛佩茲就是在這裡養大了奧利弗·拉蒙。
戈德溫向前走了幾步,注視著門板邊記錄孩童身高的古怪刻痕,上面的字跡十分眼熟。
弗林特·洛佩茲的字。
“您是來住一晚的,還是……?”順著戈德溫的目光看去,老闆夫人顯然誤會了戈德溫的意思。“哎喲,您知道,當初小拉蒙被判為逃犯,這個地方立刻被回收啦。我和我丈夫立刻將它買了下來,這、這些邊邊角角的,沒有很仔細地清理。”
“別在意。”戈德溫安撫地搖搖頭,“只是來隨便看看而已。”
“您……”
“……我是派博爾·拉蒙的遠親。剛好路過這裡,聽說他曾在這裡做過生意,就來看兩眼。”猶豫片刻,戈德溫如此答道。
“哎呀,那正好。”老闆夫人在圍裙上抹了抹粗壯的手指。“奧利弗那小子,咳,小拉蒙逃了後也沒點訊息。我前幾天剛好整理地下室呢,發現了點兒拉蒙家的東西,正想著要不要丟掉。您要不要看看?我是說,如果是親戚,說不定會有點有價值的——”
“麻煩您了。”戈德溫點點頭。
老闆夫人拎起圍裙,將他一路帶向陰暗的地下室。
拉蒙旅館的地下室雖然陰暗,卻不怎麼潮溼,很適合儲藏物品。空氣中還殘餘著灰塵和肥皂水的味道,看不到任何蛛網,的確是在近期被整理過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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