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房子租出去接近三個月,都沒發現“王闖”留的身份證號少了一位。
他不抱希望地問:“當時簽名時,這位租客是不是戴著手套?”
房東愣了一會兒,“是,是!那會兒天氣還涼嘛,他戴了雙皮手套。”
花崇嘆一口氣,將字據放進物證袋,好在筆跡也是證據,不過鑑定起來比指紋足跡等複雜許多。
令他頗感意外的是,痕檢師們居然在沙發縫隙裡找到了一根帶著毛囊的短髮。
“馬上帶回去進行DNA比對。”
重案組緊急開會,花崇本想叫上柳至秦,但考慮到柳至秦太忙,便沒有通知他。
兩個案子壓著,陳爭擔子不小,趕來會議室旁聽。
“我是從出現在何逸桃頭上的幼犬毛髮查到這個化名‘王闖’的人。”花崇神情嚴肅,目光裡甚至有一縷少見的憤怒,“他的真實資訊目前還在核實中,現在已知他養了一隻德牧,這隻德牧前幾天因為吃了內臟,出現消化不良的症狀,被送回花鳥魚寵市場救治,剛好被我和小柳哥遇見。‘王闖’的嫌疑非常大,第一,他是市場的客人,說不定是常客,他很有可能熟悉市場攝像頭的位置,從而在作案後避開;第二,他在何逸桃被害後留下德牧離開,目前不知所蹤,電話號碼、身份證是錯誤的,各種行為都比較失常。我已經要求兄弟部門配合,但至今沒有發現他搭乘火車、汽車、飛機離開洛城,要麼他還在洛城,要麼已經乘黑車離開。”
“他在離開租屋之前,進行過一次非常徹底的大掃除,足跡、指紋一樣不留,馬桶用消毒劑沖洗過,生活用品全部丟棄,已被焚燒的可能性很大。”李訓說:“我們只找到一根有毛囊的頭髮,正在檢驗。”
“一根頭髮就夠了,只要能得到DNA資訊就行。”陳爭頓了頓,又道:“但你們覺不覺得有點奇怪?”
花崇問:“哪裡奇怪?”
“我們現在已經把他當做兇手在查,但兇手顯然比他還要細心。”陳爭轉著打火機,看上去有點懶,“兇手在有限的時間裡將兇案現場清理得堪稱完美,而這個‘王闖’卻在相對充裕的時間裡沒能料理好自己的房子。他居然留下了一根頭髮,這種錯誤不該出現在他身上。還有,他為什麼會在寵物店留下自己的真實住址?這不是給自己挖坑嗎?”
“這兩個問題我也思考過,乍一看的確十分矛盾,但仔細想其實並無有悖邏輯的地方。”
“是嗎?那你給我分析一下。”
“鄭奇在新北村的居所、何逸桃的花店,這兩個地方作為兇案現場,是一定會被查的,或早或晚而已。因此,兇手必須仔細,任何細節都不能放過,否則就會給我們留下線索。”花崇沉穩地說:“但在兇手的認知裡,他自己、他的租房被查的可能性卻微乎其微。他認為自己在殺人時做得天衣無縫,在心理上放鬆是很正常的事。”
陳爭摸著下巴,示意花崇繼續。
“實際上,除了那一根德牧幼犬的毛髮,他的確做得天衣無縫。如果沒有那根毛髮,我們不可能找到商貿村。”花崇說:“換言之,只要兇手沒有在現場留下破綻,他就一定是安全的。他留虛假電話、身份證是出於本能,可能已經習慣了。但現實生活裡需要留家庭住址的時候並不多,也許他下意識就寫下了真實的地址,寫完發現不對勁,想改,但改的話,會更加可疑。這一點也可以解釋他為什麼在明知自己的租屋不會被查的前提下,還花功夫做掃除——他想到了這一隱患,又覺得這一隱患算不上什麼,於是收拾一番了事。”
片刻,陳爭點點頭,“也對。如果不是屍檢時找到了一根德牧幼犬的毛髮,而你又正好對花鳥魚寵市場比較熟悉,我們根本查不到他的租房去。但現在還有一個難點,這根毛髮只能確定來自一條德牧,不能確定來自哪一條德牧,證據鏈不完整。而兇手又沒有在現場留下別的證據,就算我們靠DNA等資訊找到了他,也很難給他定罪。”
“那個……”李訓遲疑道:“花隊不是說德牧是吃了內臟患病的嗎?死者的心臟丟了……”
花崇目光一寒。
會議室靜了片刻,陳爭說:“如果德牧吃的是死者的心臟,那麼對德牧進行解剖,提取胃內容物的話……”
部分組員吸了口涼氣,花崇眉頭皺得更緊。
在處理刑事案件時,不是沒有將動物進行安樂死並解剖的先例,這曾經引起過動物保護者的抗議,但在一些特殊事件裡,卻是獲得重要證據的唯一辦法。
張貿低聲說:“這個太那什麼了吧?那隻狗已經夠可憐了,生病後被丟棄在沒人的房間裡,沒吃沒喝,如果花隊再晚去幾天,可能命都沒了。它現在剛得救,我們就要把它殺了拿來屍檢。我,我有點接受不了。”
陳爭說:“你當重案刑警才幾天?將來還會有更多你接受不了的事。”
“但人犯的錯為什麼要狗來償命呢?就算它吃了心臟,那也不是它自己想去吃的啊!”張貿從來不敢跟領導頂嘴,這回脾氣卻上來了,“我相信我們能找到其他證據!”
陳爭哼笑一聲,“天真。偵破案件最關鍵的要素之一就是時間,我給你時間去找其他證據,上面給我時間嗎?如果這就是唯一的證據呢?最後如果因為缺少關鍵證據,而無法將兇手繩之以法,這個責由誰來擔?”
張貿急了,“但那也不能……”
花崇沒出聲。他既沒有陳爭那麼“豁達”,為了破案無視一條狗的性命,也沒有張貿那麼“天真”。站在人性的角度,他自然不願意將二娃進行安樂死,張貿那句“人犯的錯為什麼要狗來償命”的確也是他心中所想。但是如果只有解剖二娃才能拿到決定性的證據呢?狗不該為人的錯誤償命,那麼被殺害的人就該枉死?兇手就該逍遙法外?
他閉上眼,急切地想要找到一個平衡點。
“我不贊同安樂死。”徐戡姍姍來遲,在聽了個大概後說:“現在對狗進行解剖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我去看過它,從便樣可知,有人給它餵過大劑量手術用瀉藥,食糜早就排空,而它現在的情況比較糟糕,因為染病,初步估算已經超過4天沒有進食,解剖沒用,拿不到任何證據。”
花崇突然鬆了口氣。一來二娃逃過一劫,二來既然“王闖”有給二娃餵食手術用瀉藥的行為,就從側面證實他不會無辜,這條線沒有追錯。
徐戡是法醫,陳爭採納了他的看法,點頭道:“行,那就不解剖,咱們抓緊時間,拓寬思路,爭取早日破案。不過有一點大家要明確,剛才我們討論了那麼多,不少人在主觀上已經認定‘王闖’是兇手。這種想法很要命。因為我們發現這個‘王闖’有碰運氣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