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遠的兩千兩白銀非但沒有送出去,反而把自己也搭了進去,他當即被縣令江亦農扣押。
有了內衛的協助,縣令江亦農辦案可謂雷厲風行,在管事黃潛善的指證下,李韶遠被抓捕,從他家中搜出一份誓言書,三座酒樓五家酒鋪,結成了反眉壽酒的同盟,同時在馬韶遠家中地窖裡搜出了兩千只仿眉壽酒的瓶子。
可謂人證物證俱全,江亦農順藤摸瓜,將誓言書名單上的所有參與者一網打盡,除了涵碧酒鋪東主張簡武,眉壽酒鋪東主郭萍親自給他作保,免除了對他的起訴。
這是一次嚴重的商業不正當競爭案,縣令江亦農隨即判決,主犯李韶遠判處徒刑十年,流放安西,杖一百棍,其名下蘭陵酒樓被沒收。
其餘皆為從犯,判處一年到數月徒刑不等,並處以重罰。
這個案子立刻被《長安快報》詳細報道,次日在長安引發了轟動。
晉王宮內,薛濤放下報紙,她有些擔憂地對丈夫道:“夫君,這個李韶遠是不是判得太重了?”
郭宋喝了口茶笑道:“你是在暗指我對本案施加了影響?”
旁邊獨孤幽蘭抿嘴笑道:“因為眉壽酒鋪和你有關,所以讓人不得不遐想連篇。”
郭宋呵呵一笑,“兩個了,還有誰,敏秋是不是也一樣的想法?採春呢?”
劉採春連忙舉手嫣然笑道:“先宣告,和我無關,我都不知道怎麼回事?”
敏秋撇撇嘴,小聲道:“裝吧!大姐都給你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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