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午,郭宋快步回到了清虛觀,他手中拎著一個沉甸甸的皮囊,一直來到自己房間,甘雷已經將虎皮小心地浸泡進大木桶裡。
甘雷見郭宋進來,連忙屁顛屁顛上前問道:“賣了多少錢?”
郭宋將皮囊往床上一倒,“嘩啦!”一聲,數十隻銀錠傾倒出來。
“一共四百兩,我跑了四家藥鋪,全部賣掉了。”
甘雷瞪大了眼睛,驚歎道:“打獵居然這麼賺錢?”
“應該說偷獵賺錢!”
郭宋眨眨眼睛笑道:“藥鋪掌櫃說,已經好多年沒有人賣虎骨虎肉了,尤其是虎骨,價格很貴,就算是獵戶也極難遇到猛虎,一輩子能打到一頭猛虎就不得了,所以這幾年虎肉和虎骨都很值錢。”
“那虎皮呢?”
甘雷問道:“有沒有什麼渠道賣掉?”
郭宋點點頭,“我或許有個渠道,等會兒我出去一趟。”
郭宋把銀子推給甘雷,“這些銀子你拿回去,趕緊把店鋪處理掉,然後一家人到京城來。”
甘雷只拿了二十錠,剩下的都推還給郭宋,“親兄弟也要明算賬,我們一人一半。”
郭宋啞然失笑,“師兄,你以為我們去打獵是為什麼?我在給你湊錢去東市買店鋪,你還把銀子給我。”
“可是……”
“沒有什麼可是!”
郭宋打斷他的話,“我想要銀子還不容易?北苑還有兩頭白虎,還有一隻黑豹呢!說不定今晚我就會去內苑,割下幾副鹿茸,藥鋪掌櫃說了,一副鹿茸給我五十貫錢,那裡面至少有幾千頭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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