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把錢接過。
前兩年,夏琚住在福利院裡,福利院每個星期都會給孩子們發零用錢,夏琚的身份儘管特殊,可表面上沒有被差別對待,也有自己的零用錢,只不過這些錢在他的手上留不過十分鐘,很快會被其他人搶走。
夏琚有過抗爭,和搶錢的孩子打架,但只要他動手,其他孩子們便會一哄而上,聯合懲治他這個“殺人兇手”。
福利院的老師們處理起來,都站在其他孩子那一邊,認為夏琚頑劣不化,要求其他孩子們儘量少招惹他。
夏琚在福利院住了沒多久便十四歲了,在這個門檻踏過以後,再發生動手事件,他們——無論是老師還是其他孩子,都會提醒他,再也沒有法律可以保護他這個“殺人兇手”,他若是再犯事,非得報警把他抓進少改所不可。他曾想,少改所的生活會不會比福利院好一些,起碼大家都做過壞事,誰也不比誰好,彼此都瞧得起。
而且,如果在少改所裡,夏琚就不用上學了。
很多家長得知學校裡有一個沒被抓起來的殺人兇手,沒日沒夜、鍥而不捨地要求學校為了孩子們的安全,把夏琚開除。
不能剝奪夏琚受義務教育的學校巴不得他趕快畢業,校領導要求班主任把他的座位安排在最前排,以便留意,但從沒有一個科任老師會在上課時看夏琚一眼。
學校裡富有正義感的學生們更多,他們與他們的家長截然不同。夏琚確認被領養的前夕,已經沒有課本,在此以前,他每天早上抵達教室,都能夠看見用粉筆畫在課桌上的骷顱頭,寫著“去死”、“下地獄”這類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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