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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秉承古風,君並非專指皇帝,君臣之義也並非僅限於天子與臣子之間,上下級之間同樣有君臣之義。說是義,其實就是利益交換。你帶我出道,我對你效忠。原因很簡單,官員——尤其是二千石以上的高官——不僅有闢除掾吏的權利,還有舉孝廉、茂才等資源。就拿舉孝廉來說,二十萬人才有一個名額,給不給你,全在舉主的一句話,被舉者如果不知道感恩簡直是天理難容,會遭世人唾棄,以後再也沒人願意接納你。
對舊君,故吏承擔的義務很多,不僅要回報舊君本人,還要關注照顧舊君的家人、後代。合不合理且放一邊,世風如此,輿論如此,眾口鑠金,不得不從。
袁紹為什麼一呼百應?四世三公,前後近百餘年,受過袁家恩惠的人太多了。
郭攸之說他大父做過廬江太守,可能是周家某人的舊君,周瑜不得不來,至少要問個清楚,否則就是忘恩負義。如果是他的直系親屬的舊君,他就必須有所表示,不能置之不理。可是在此之前,他先堵住了郭異的嘴,然後又剝離了自己的身份。報恩可以,那是私義,不能以私害公。
公私分明,任何人都無法指責他。
郭異混跡官場多年,豈能聽不懂周瑜的話。他滿臉慚愧地說道:“小兒狂悖,救父心切,妄言雌黃。先父仕宦,從未臨廬江,倒是郭某少年時曾與令尊一起在宮中為郎,人稱二異,勉強算是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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