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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年,七月末
蓮山縣政府大院內,縣常委擴大會議正在進行中。
南城步陰沉著臉,剛剛進行的常委會投票表決中,方仁清的提議被五票通過了。
他萬萬沒有想到之前一直保持中立的張家,突然投票支援了方仁清的提議。
在常委會上,張家雖然只有身為蓮山縣檢察院院長的張發旺有投票權,但是與張家交好的兩位副縣長,還有兩票。
一年前如果沒有發生李陽的事件,那麼張明教也會進入常委會擁有投票權。
所以一向囂張跋扈的南家才會在南楓被打骨折的情況下沒有過度追究和牽扯過廣,只是死盯著張明教的常委會常委投票權。
在蓮山縣,張家的整體勢力是唯一能夠與南家相抗衡的,不過張家的行事風格向來儒雅,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政務方面,不像南家喜歡擅權。
張家奉行的家風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能忍就忍。’
所以其實南城步並沒有把張家,當做對手。因為在他看來,沒有野性的老虎,還不如一隻鬣狗有威脅。
而,方仁清就是那隻鬣狗,由此可見南城步的高傲和囂張。
身為縣委書記的方仁清,在他的眼裡也只是一隻鬣狗,是來到他的地盤搶食的鬣狗。
看到南城步難看的臉色,方仁清內心一笑,遙遙的看著張發旺微微點頭示意。
張發旺看了眼坐在外圈面無表情的姐夫,微不可察的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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