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錢,“哪兒不好?”
老闆左右一看,跟搞特務工作似的壓低聲音,“殺精。”
“嗤!”他笑道:“謠言。再說,我們又不是把可樂當水喝,偶爾喝一口,沒事兒。”
老闆搖頭,“你們這些年輕人……”
三瓶大號可樂不輕,他一提上,手臂就爆出一片青筋。
以前在警院,宿舍裡沒冰箱,想喝可樂時只能買小號,現在喝不完就扔冰箱裡,洗完澡來一杯,爽得他一躺上“麻將塊”涼蓆就不想動,恨不得賴在嚴嘯家不走。
自打那天偶然遇上,他就成了嚴嘯家裡的常客,租房的事卻不了了之,他還是住在分局宿舍,時不時跑來蹭飯洗澡,偶爾還在客廳的沙發上睡一宿。
這似乎形成了某種誰也不願打破的平衡。
話雖然說開,但人和記憶能夠清零的機器到底不同,以前可以毫無心理障礙地當兄弟,現在總有那麼些顧慮——他有,嚴嘯也有。
所以雖然都明白這兩室一廳的房子最適合合租,卻誰都沒有主動提出。
嚴嘯給了他一把鑰匙,他帶在身上,但幾乎每次都敲門。嚴嘯也不問他怎麼不自己開門,即便正在洗澡,也會裹上浴巾,光著腳衝出來給他開門。
而他負責把地板上的水擦乾淨。
他有時覺得自己活像個無賴,明知嚴嘯也許並沒有完全放下,還老想著和嚴嘯當兄弟。
這段時間的相處,嚴嘯半點超越兄弟的言行都沒有,做什麼都是點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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