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和那兩千兩一起放在匣子裡,藏到炕洞裡。
當時盤的炕,現在還不到燒起來的天氣,正好用來藏銀子。
日子過的幸福又充實。
這一日,兩人又來了縣城。最近和村裡關係緊張,他們也就沒有再租村裡的牛車了。好在宋柏的腿也養了那麼久,已經全好了。這幾天就全憑腳走。
但畢竟路途遙遠,到第四回去城裡的時候,兩人腳上都磨出了血泡。
宋柏特別有先見之明的請劉氏給他們做了軟底兒的鞋子。如今便從揹簍裡拿出來,對沈慕道:“你當時還覺得浪費,現在用得上了吧?不然路都走不得,更耽誤事兒。趕緊換上歇歇腳,回去的時候還能走。”
沈慕接過鞋子,不得不佩服:“你怎麼料到的?你怎麼那麼能啊!”
宋柏有點兒臉紅,他不想說自己一點兒也不能,這都是血淚的教訓……自己以前幹過這種蠢事兒,為了省錢穿草鞋步行,結果路走多了腳磨破疼得走不得路,只好去店裡買了現成的鞋。
那店鋪裡賣的鞋可貴多了!還未必合腳。
當然關鍵還是貴多了。
劉氏做的鞋,也就是拿破衣裳糊的鞋底子,根本不費啥錢。就是軟底兒的那一層是用棉花續的,費了點兒棉花。也就一兩文錢的事兒。
倒是讓宋柏有些意外,豐水縣竟然是產棉花的,雖然種的人並不多。農家人,還是願意種糧食,吃飯是第一大事兒。只有地主家才會僱長工種些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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