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哪有那麼多銀子?要我說挑個便宜實惠的最好了……”
沈慕摳門的脾氣又犯了。他想買個夫婿,歸根究底還不是為了省錢保家產?花最少的錢實現利益最大化!
要是他嫁人了,配送的嫁妝就都到了夫家,太虧了;要是他找個普通夫婿上門,萬一那人回頭要補貼自己家,豈不是更虧?
還是買一個無牽無掛的人回來最好,賣身契在手這人本身就是他的財產,給一口飯吃還能幹活,惹自己不高興了就,就賣掉再換一個!
對於沈慕來說,買個人回來只是為了保住家產,夫婿什麼的只是一個名頭。他根本不懂夫妻/夫夫之間是怎麼一會兒事兒,完全沒有要和對方共度一生的自覺。
愛情是什麼,喜歡又是什麼,沈慕活了十七年還沒體會過。
劉氏恨鐵不成鋼,一個指頭戳到他頭上:“你懂個啥?貴有貴的道理,那是你得過一輩子的人!錢的事兒你別操心,再不濟還有你爹那三十兩銀子……”
沈慕就知道他娘會把心思動到那筆銀子上,心裡老大不樂意了,“那可是爹的命換來的,不能動。”
“為啥不能動?該用也得用!就是你爹在天有靈,也願意你後半生陪著的是個好人。”劉氏想起自己男人,心裡又是一陣難受。“行了,去把這碗筷收拾了,明天一早咱倆一塊兒上鎮上瞧瞧,這挑人可不能馬虎了……”
劉氏在心裡盤算著家裡的銀錢,想著明天去鎮上給沈慕買個好夫婿。她可是知道,有些官家犯了事,家中未滿十四的小公子也會被賣掉。當年她被賣的時候在人市就遇見過,聽說都是知書達理識文斷字的,瞧著樣貌也都極好。雖然年紀小了點兒,好在沈慕年紀也不大,況且沈慕還有二十七個月的孝要守孝,先把戶籍過了,等孝期過了再圓房那不是正好嗎?這幾年還能和沈慕培養培養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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