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的縮了一下,轉瞬即逝的恢復了正常,面色平靜的問他:“後來呢?”
荊修竹垂眸,聲音極低的說:“我找了他將近九年,杳無音訊,有時候我在想,他是不是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了,但是每每清醒,又覺得他也許還在某個地方,等著我們去找他。”
寧見景沉默了一會,忽然又不知道想到了什麼,捧著碗垂下眼睛低聲說:“林述真幸運。”
荊修竹一怔,一時沒有反應過來,“什麼?”
寧見景似嘆息的說了句:“有人這麼惦記他,你這麼惦記他,如果他知道了,應該也會很感動吧。”
他已經不記得自己的身世了,但在被寧老爺子買回去之前,他只有被訓練偷人東西的記憶。
不知道有沒有人這麼漫無目的的尋找他一年、兩年、九年。
寧見景看著他的側臉,閉了閉眼睛努力在腦海裡回憶了下,是不是曾經也有個人揉著他的腦袋,溫柔帶笑的說一聲,“小屁孩,走了。”
好像有,又好像沒有。
時間過去的太久太久了,他已經有點記不清了。
寧見景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手臂,恍惚的想,從這隻胳膊裡到底流出了多少血。
雖然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能獻血,但有錢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在家裡用養子的名義養血人。
金錢,權勢,只要需要,就從他的身體裡拿走。
他沒有資格說不,那時候的他,需要依賴他們才能生存下去,不然就要回到那個隨時會死的地獄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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