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徹徹底底榨乾他的利用價值。他怯於被你再次拋棄,於是他用應對雷森同樣的方法來應對你,企圖勾引你上他,企圖從你這兒得到獎勵避免懲罰。
他愛你因此哪怕他害怕你他也仍然想要得到你的親熱,他愛你所以他尋求你的存在。
你又突然想起了你殺死雷森的那一個晚上。說到底,為什麼你會選在那個夜晚去殺死他呢?不是更早的、更安全的、能確保你不受法律審判的年齡段,也不是更晚的、你身體更強健、成功率更高的未來。你只是在那前一週又被他打了一頓,與以前一樣,與以前沒有很大分別,那理應沒有引起你的更大憎惡。
你殺死他的那一天不是什麼特殊的日子,不是像電影裡演的那樣,殺人兇手會選定的有紀念意義的日子。不是他的生日,不是你母親的生日,不是你的生日,不是你母親的忌日,也不是你第一次捱打的日子,等等。它什麼都不是。
僅僅是那一天,你想到,這是一個你該殺死他的日子。你大概不會得到復仇的快感,你可能會因此而坐牢,但你還是做了,沒有絲毫愧疚、沒有半點猶豫地做了。然後你發現了伊凡,你將伊凡推到了警察的面前。
雷森說的或許是對的。你與他太像了。他可以毆打自己的親生兒子,可以毫無顧忌地禁錮一個人長達四年,將那人折磨得面目全非精神碎裂。而你,你能夠像做任何一件平常事一般殺人,能夠不留憐憫地將一個無辜者當作你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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