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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道墨綠的身影是一哥布林,十分矮小,但是手上的一柄倒持的自制匕首卻讓所有人心頭一緊,最重點的事情是這傢伙居然穿著披肩兜帽!右臂還縛有肩甲,戴著護臂,腿上還打著綁腿,如果沒看錯的話,這傢伙還有臂弩。
臂弩,顧名思義,就是縛在手臂上的弩。
“你想怎樣?”那瑟下意識抬起右手的惡魔之爪,現在範圍太小,不適合用弓和三叉戟這些遠端武器和長柄武器。尷尬的事情就是——那瑟今天起床走得急,獵刃都沒帶。
“幹什麼?”哥布林露出一口黃牙,笑道。
“你們人類大肆屠殺我族人,甚至是將他們當做食物,令我這個當首領的何不痛心?是,我們哥布林偷過你們不少黃金,我們也贖清了罪孽,你們還想幹什麼?”
“食物?”雅典娜愣了愣,說,“有人類把哥布林當成食物?”
“哼,別裝不知道,說不定你們都吃過,”哥布林獰笑道,“而且是抓住直接生啃!”
“生啃?”普羅米修斯腦中閃過什麼,“那些人是不是兩眼發白,臉色發青?”
“不錯!”哥布林手裡的匕首晃了晃,“誰知道你們會不會變成那樣!”
“你怪錯人了。”普羅米修斯說,“那些也是我們正常人的敵人。”
“那些吃你的同類的,是喪屍!”
“喪屍?”哥布林手上的匕首退回去二分之一,“那是什麼?”
“難辦了。”那瑟心想,遣散衛兵,讓他們知道這些,會滋生恐懼,然而以後可能還要靠他們去搏取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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