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大本事,但見人下菜的機靈卻是一流。
百侯被他舅舅帶在身邊難免會參與,且隨著他越長越壯實,打鬥起來戰鬥力遠在他舅舅之上,更是被那幫混混所看重。
這樣的日子過了四年,百侯都已經習慣了自己的身份,晝伏夜出,去夜場,或者一些老實做生意的人店裡敲詐,又或者找一些見不得光的事情用來威脅那些有錢人,總之,能夠換來錢的事情不管多髒他們都幹。
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有一年冬季,他們剛敲詐到筆大的,混混頭子豪邁的說要請客,帶著他們去城東一家舞廳玩耍,瘋狂到後半夜,一群人吹著牛逼,笑著岔路回聚集點,可也不知道是什麼運氣,半路上,百侯舅舅說要撒尿讓其他人先走。
一群人都喝多了酒,又想起今晚乾的這筆大的,情緒很高,起鬨著說還怕大家看咋的,愣是不走。
百侯舅舅對這方面臉皮子還挺薄的,咒罵了兩句,走到偏遠的地方撒尿,大家也沒在意,等過了三分鐘發現人驚慌跑回來,直說錢,好多錢和粉末。
混混畢竟是混混,見財眼開,沒人能多想一層,百侯雖然心中不安,但所有人都去了,他也只能跟上。
等到了那偏僻角落,不只是百侯舅舅,一群人全都傻眼結巴了,只見空地上散落著三四隻提箱,有兩隻是開啟的,一隻裡面裝滿了錢,因為夜風,散落的幾沓甚至飄飛了幾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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