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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蔡邕的問題,牧景也考慮過。
他是斟酌了很久的,不能太過了,激起民憤,得不償失,但是不能就這麼虎頭蛇尾了,這樣會損失明侯府政權的威嚴。
統治百姓,是需要威嚴的,不懂得被人敬畏,是很難把事情做好的。
所以這一次,他倒是要小題大做起來了。
“殺一批,放一批!”
牧景輕聲的道:“有些人,必須要殺的,但是我也不會讓景武司動手殺,這樣名不正言不順,很難讓人信服的,他們的案件具體交給大理寺審查,大理寺最高的審判庭,將會有胡昭參政,黃忠參政,還有你,參與會審,這幾天應該就能開庭審理,倒是公開審,讓百姓觀賞,我們沒有什麼不敢對人而言的事情,也讓百姓做一個判斷,他們該殺,不該殺,《明科》說了算!”
他制定《明科》,奠定明侯府政權的基礎,規矩就是規矩,觸犯的規矩,老天爺來說情,都沒有用。
“放一批是什麼意思?”蔡邕想了想,問。
“放一批,那就是查無實證!”
牧景嘴角揚起來了,道:“審判庭允許有罪辯護,如果能讓他們辯護過來了,又沒有證據說明,他們參與過反叛的事情,大理寺審判庭認為他們沒有罪,當庭就釋放了,我們是很講道理的!”
“這安排倒是不錯!”
蔡邕眯著眼,開始斟酌牧景這樣的安排,到底深藏什麼的意思,他很清楚,牧景是一個不做的無用之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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