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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二是一個混子,街頭青皮,他這一生最為驕傲的就是搭上了世家子弟的門路,成為了南鄭城之中可以橫著走的螃蟹,每天帶著一班手下吃吃喝喝,好不風光。
正所謂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他是不懂得國家大事。
改朝換代的事情也與他無關。
他只是知道,鄭家子弟鄭索,堂堂一個讀書,南鄭城之中有命的儒者,都能看得起自己一個青皮混混,許以諾言,委以重任,他敢感恩戴德了。
所以無論鄭索讓自己做什麼,他都會去做,毫無保留,毫無戒備。
“大哥,三流子他們把西邊的幾個房舍都燒掉了,還有狗子那邊,他們可把訊息都散出去了,還說服了不少人,現在堵死在太守府的門口上!”一個混子走回來說道,但是顯得有些擔心:“可是大哥,我們這麼做,那可是惹怒了官府,怎麼辦?”
“你怕了!”
王不二斜睨了看了一眼平時與自己吃吃喝喝從不落後的青年。
“我有什麼好怕的!”
青年壯大膽子,道:“我這命都是大哥的,大哥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好!”
王不二手中握著一柄繯首刀,這是隻是一把普通的將士使用的軍刀,但是對於王不二來說,他奉為至寶,他握刀而怒轟:“今夜就讓那些官老爺知道,我們這些混子,也能做大事!”
“大事?”
幾個混子有些不明所以言,但是混子講義氣,他們只要跟著大哥走就行了,大哥那可是讀書人都願意交往的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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