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律師需要託尼本人同意,經過古德曼爭取,宋亞和他在早上十點才得以再次探視。
警署的小談話房內,宋亞看著和小洛瑞一樣蔫頭耷腦的託尼,心中升起種恨鐵不成鋼的感覺,打消了之前好好勸說一番的計劃,直接把授權書和筆放到他面前,“簽了吧。”
託尼簽好字,宋亞收回來遞給古德曼。
“是什麼?”託尼這時候才出言問道。
宋亞被他的不靠譜和完全信任搞得哭笑不得,“古德曼會為你打這場官司,你還是要承認槍是你的嗎?”他把這把槍涉嫌謀殺案的事簡單交待了一番。
“我不能當叛徒啊。”託尼為難地看向宋亞。
宋亞氣得直接起身離開,“那你等著吧。”
在外面等了十幾分鍾,古德曼出來,他安慰道:“檢方只是認為那把槍可能和謀殺案有關,是可能……”
“但是現在不改口,如果以後真的查明有關,託尼這輩子都要完吧?”基本的法律概念宋亞還是有的。
“你說這些沒用,託尼不想改口,他是委託人他說了算,而不是你。”古德曼把當下的情況一一擺明:“48小時內,檢方需要進一步提供證據,否則到時間我們還是可以把他保出來。當然,如果檢方提供了新證據,那就麻煩了……”
“有多麻煩?”
“非常非常麻煩,你可能還得僱一個辯護律師上庭。”古德曼說道:“檢方既然有這個說法,就不會什麼也不做,48小時後會有一個保釋聽證會,無論證據充不充足,他們都會提交新的證據,如果這位辯護律師能證明檢方提供的證據不足,也可以達成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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