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的最後一週,宋亞回到了紐約。
“這周份的。”
布魯克林區華人街一間小金店的後屋裡,宋亞把一個小手包丟給NAS,“替我向Rakim問好。”
NAS將手包拉開,粗略地撥了撥裡面一沓沓整齊的二十和五十刀,一共兩萬,“耶。”他點點頭,把拉鍊拉上,塞進懷裡。
“好了,我們出去吧。”
宋亞拍拍他肩膀,兩人走到店面,迪萊和艾爾正拿著設計圖和華人老闆娘商量著。
“金的,對,項鍊要粗,吊牌上A+兩個字母要用水鑽鋪滿,我們就要那種blingbling的感覺,定三個。”
老喬送的金鍊子被古巴人搶了,唱Remember The Name這種饒舌歌曲沒那玩意兒可不成,聽說黑人嘻哈歌手都在這家店定做首飾,宋亞趁著來紐約,把自己設計出來的吊牌下定,三位主唱一人一個。
“你也挑一個吧,NAS。”付賬的時候宋亞看到NAS眼巴巴地在金光閃閃的店裡到處看,客氣了一句。
“真的?”NAS看向他。
“耶,都是伐木累,別客氣……”宋亞掏出支票本朝他晃了晃。
NAS指著牆上一條巨粗的金鍊子,讓老闆娘拿了下來。
“你這小子……還真不跟我客氣……”宋亞臉一黑,話到嘴邊變成了“酷。”照著老闆娘算出的總價,簽下支票。
“YO……”
NAS把金鍊繞到脖子上,“伐木累,ah……”他親熱了許多,主動伸出拳頭,宋亞和他碰了一記,他拍拍懷裡的手包,“你的事我會辦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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