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眾人的觀察中,有人出聲發問了:裝行車記錄儀了沒有?
張弘飛沒裝這個東西,因為他是警察啊,沒必要裝這個。
就算裝了,車前臉的擋風玻璃花了,也未必拍得清楚。
不管怎麼說,張所長是被人襲擊了,人沒事,車的問題不小。
損失什麼的,也就不用提了,錢能解決的事兒,都不叫事兒,而且他未必花多少錢。
倒不是說保險公司理賠,張所長修車,誰還不給個面子?
就算是正規修車行,只要開出票來,他也不愁找個地方報銷。
現在問題的關鍵是兩點。
第一點,這事兒是誰幹的?第二點,前部的那個窟窿,是怎麼造成的。
因為沒有行車記錄儀,事發地段也沒有監控,張所長只能口述對方的長相。
那是一個穿了黑衣的中年人,國字臉,斷眉,看起來很兇悍。
其實張弘飛基本上能確定是誰幹的,往日他得罪的人不少,但是最近招惹的,也就只有那片荒山的主人馮君。
張所長當警察這麼多年,窮兇極惡之輩也不是沒有見過,混社會的那些小毛賊更是接觸過不知凡幾,但是能使出如此暴烈手段的,還真的罕見。
考慮到馮君是開玉石礦的,擁有這樣的手段不足為奇。
至於說人家為什麼對付他,這還用問嗎?他陪著送告知書去了唄。
擱給糊塗的人,可能認為他只是不得已,陪著區裡的人前去做個見證,將來雙方發生糾葛,他能出面證明,區裡履行了告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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