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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鳳年不負楊雨霏所託,把他知道的宋東風的情況,一五一十的寫成文字,並簽字畫押之後,親自送到楊雨霏手上。
楊雨霏心中歡喜不已,暗想道,宋晴天,你的物流公司沒法開了,你拼命做廣告又有什麼用?這張紙就會讓萬劫不復。
龍建華雖然對宋晴天印象極其好,當接到楊雨霏的這份證詞以後,不禁一陣驚駭。
楊雨霏不但提供了潘鳳年的證據,還另外寫了一些內容,把宋晴天做生意的本錢指向是用宋東風盜墓所得的錢財。
楊雨霏也知道宋晴天是靠陸信的幫助開始做生意,但是她更知道陸信出國了,這年頭出國不容易,陸信的龍池白酒就賣給宋晴天了,斷然不會再回國了,這樣宋晴天沒有證人證明她是靠陸信起步的,到時候有口難辯。
盜墓自古以來都是罪大惡極,為人不齒,幾千年的統治者都制定了很嚴重的法律懲治盜墓者,特別是新國家建立以來,對於這樣的行為數次嚴厲打擊。
本來,父母犯罪,罪不及子女,但是也會對子女在社會中生存產生很大的影響。
何況,在這個年代中,有一種叫“家庭成分”的問題,這個問題十分的嚴重,比如說趙雷鳴,最先被認定是惡人趙絕倫的兒子,他連進部隊當兵的資格都沒有。
一旦宋東風的罪名落實,宋晴天將揹負一輩子的汙點,任憑她如何努力,有一個罪大惡極的父親,而且她做生意的錢是來自於宋東風的資助,就永遠的抬不起頭來,永遠走不到人生的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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