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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承志將女私塾的房子建在了村尾。有錢好辦事,這不,才半個多月的時間房子就已經蓋了一半。
並不是如一開始所說的兩間屋,而是蓋了個小院。這個小院四間屋,另外還有廚房柴房以及茅房。
族長說道:“再過半個月宅子就能蓋好,然後放幾天就可以住人了。承志,先生的事你得加緊了。”
也因為事關孩子唸書,所以想讓姑娘讀書識字的族人對這事也都很上心,一直問著族長。
林承志點頭道:“已經尋好了,那位女先生姓段,在平洲女學念過書。她帶著兩個女兒也不容易,就想找份差事做。”
族長倒也沒嫌棄對方是個寡婦,說道:“那她有什麼要求?”
其實這位段先生並不是寡婦,而是生了兩個女兒後又不同意丈夫納妾。所以,夫妻兩人鬧翻和離了。
林承志笑著說道:“她就提了一個要求,就是帶著兩個女兒來。”
這點族長沒意見,他問道:“那束脩呢,一個月給多少?”
林承志說道:“束脩的事族長你不用管,清舒說了她負責。”
雖如此,但族長覺得等孩子去上學還是得叮囑大家到時候送些瓜果蔬菜給女先生聊表謝意。
私塾是建好了可路還沒開始修。因為現在是農忙時候大家都脫不開身,所以族長決定等秋收以後再修路。
主要是修路有工錢不是做白工,這等好處自然是留著族人了。
與族長談完事林承志就準備回去,結果還沒出村口就被林成允給叫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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