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心。
“給我送點吃的來,我餓了。”
她真的餓了,還餓了三天。
也不知道李家的家主她身體的表姨李瑾最近這一個月怎麼了,府裡的僕人已經毫無掩飾地欺辱她,現在連個吃的,都拖拖拉拉,甚至已經三天了,都沒送來。
她鬱悶地趴在貴妃榻上,望著屋子裡的裝飾物發愁。
這個屋子裝潢很奢華,連個花瓶都是景德鎮上好的瓷陶,但不好的地方就是能看不能吃。雖然這個屋子是她住的,但裡面的東西她都動不得。她完全可以想象,已經很不滿她這個白吃白喝的人,李瑾的父親,這個李府的老太君肯定會抓住她這個把柄,然後藉口趕她出府。
她還鬱悶一個事情。
她名義上的表姨李瑾似乎也是個穿越人士,屋子裡的裝潢讓她有股很熟悉的感覺,連牆上末尾註明作者是李瑾的一首詩也讓她這個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書呆子一眼就看出原詩作者是誰。
同為穿越人士,李瑾家大業大,如今對世人來說,李瑾可是一塊香饃饃,而她,竟然只混得一個寄人籬下的慘淡下場。
人比人,真是氣死人,這話說得一點也不錯。
更悲催的是,她還要顧忌著李瑾,怕被李瑾發現她的身份,連小命也難保。她不得不裝瘋賣傻,比起原身的主人,她作為李風華性子更加孤僻還兼之更加瘋癲。
因此,在李風華十七歲的人生裡,她還沒有夫郎這號人物的存在。原來的李風華也跟她一樣,連男人的手都沒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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