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完成了!”
“這才完成了第一步,還要在邦國議會中透過,經陛下批准才能夠生效!”
“不就是修訂麼,怕啥?”
……
沒錯,這裡就是新神聖羅馬帝國立憲委員會,在場的眾人都是各邦國政府派出的代表。
早在1854年立憲委員會就成立了,因為各方分歧太大,磨磨蹭蹭就拖到了現在。
現在憲法草案終於出爐了,在此之前,新神聖羅馬帝國使用的還是各邦國簽訂的統一協定。
憲法草案,很快就出現在了弗朗茨的案頭。
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弗朗茨眉頭微鄒。這份憲法實際上就是各方妥協的結果,最大的優點大概是保障了皇權。
這是必然的結果。立憲委員會的成員都是保皇派,除了自由市外,各邦國都是有國王的。
屁|股決定腦袋,如果皇帝權利被限制了,國王的權利還能夠保障麼?
從權利的角度上來說,各邦國國王都是弗朗茨最好的盟友。皇權和王權都站在了一條戰線上,雙方一損俱損。
別的條款,就和現在新神聖羅馬帝國的實際情況差不多。
幾乎就是德二帝國的翻版,各邦國政府擁有高度自治權,除了禁止分裂、統一貨幣、外交上必須和中央政府保持一致外,基本上都沒有限制。
軍隊指揮權是屬於皇帝和國王的,根據憲法規定:弗朗茨和邦國國王有權利指揮邦國軍隊,但是中央政府卻沒有這項權利。
軍隊被分為了中央軍,和邦國軍隊兩種。中央軍由皇帝直屬,各邦國政府共同分擔軍費;而邦國軍隊則直屬於國王,則由各邦國自己承擔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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