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
霍爾斯達廠的新式步槍實戰測試合格後,就進入了奧地利軍佇列裝的備選名單,被命名為施泰倫M1852式步槍。
這似乎是歐洲人的習慣,設計師們總是喜歡以自己的名字來命名設計出來的武器。
這都是小問題,弗朗茨沒有興趣尋根問底,進入軍隊的備選裝備名單,並不意味著就能夠大規模裝備了。
後膛步槍出現已經三十多年了,最早是美國人的霍爾M1819,可惜這款步槍在45.7米過後子彈就會偏左飛。
然後是普魯士的德萊賽M1841,普魯士軍隊已經開始列裝,不過很多將軍都持反對意見,顯然他的效能還沒有徵服大眾。
這款步槍大放異彩是1864年的普丹戰爭和普奧戰爭,當然對前膛槍的優勢,沒有後世吹噓的那麼神。
這一點從普魯士軍隊沒有全面列裝就可以看出來。
儘管射速是前膛槍的四五倍,但是他擊針容易損壞,最初工業生產的M1841,就有人嘲笑說:沒有備用指標,就不要上戰場了。
後膛還常常漏氣,洩露出來的氣體容易干擾射擊,嚴重的可以灼傷面板,要是運氣不好有可能會弄瞎槍手的眼睛。
後期改進了生產技術,效能逐漸穩定了下來,德萊賽M1841開始大放異彩。
類似的步槍,弗朗茨也接觸了不少,很多步槍在實驗室中效能優異,一旦大規模工業生產就不行了。
要麼成本太高,要麼是效能降低。這又不是核武器,弗朗茨自然要考慮成本了;犧牲效能更加不可取,沒有效能優勢的步槍還有必要列裝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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